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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第4期:台湾的语文政策及其论争

■许长安

【提要】 本文介绍六年多来台湾民进党执政当局出台的一系列“台独”语文政策及其所引发的争议。语言政策包括计划让英语成为“第二官方语言”,制定“语言平等法”和“语言发展法”,废止“国语推行办法”,实施“乡土语言教学”;拼音政策包括取消汉语拼音作为中文译音符号,通过“通用拼音”,拟订“台语”文字,等等。其核心是要以“台语”取代“国语”,以“台语”文字取代汉字。

【关键词】 台湾 语文政策 论争

六年多来,民进党执政,台湾出台了一系列“台独”语文政策,也不断引发争议。现将六年多来台湾的语文政策及其争议作一个回顾和总结,供研究参考。

一、语言政策及其论争

1945年,台湾光复,台湾同胞群情振奋,迫切要求学习祖国语文,掀起了推行国语的热潮,开始了国语运动。1949年国民党政府败退台湾,由于政治上的需要,进一步推行国语。几十年来,台湾的国语运动成绩显著,对于台湾社会的发展作出很大的贡献。但是到了上世纪80年代,由于“台独”势力抬头,反对推行国语的声音开始出现。他们认为推行国语造成方言的流失,并把方言问题政治化,胡说国语运动是“消灭台湾语言运动”。他们全盘否定国语,提出“撤废国语的独尊地位”。一些人还极力避免讲国语,有意识地在公共场合讲“台语”。2000年民进党上台执政以后,他们更是采取行动,上演了一出又一出“语文台独”的闹剧,引起台湾人民的强烈反对,因而引发了一波又一波的语言论争。

(一)“第二官方语言”之争

2002年3月,台湾团结联盟(台联党)“立法院”党团酝酿提案,要求“行政院”将“河洛话”(即闽南话)列为第二官方语言。此议一出,立即引发争议,认为此案可能引发族群争议。于是,台联党召开中执会,通过了将河洛话、客家话、原住民话同列为第二官方语言。但是国民党原住民“立委”表示反对,认为多元语言文化应该发展,但是官方语言必须统一。

与此同时,各媒体也纷纷发表文章参加论战。《自由时报》发表题为《第二官方语言的“新加坡经验”》说:新加坡把华语、马来语、嗒米尔语等四种语言列为第二官方语言,台湾应“仿效新加坡经验”。《民众日报》也发表文章《请把十四种语言列为台湾国语》,指出想要保存各族母语,最好是把十三种语言(普通话、闽南话、客家话、原住民十族语言)全都列为国语,并加上英语以便与国际接轨。文章还说印度与南非的国语政策可供参考。

但是许多媒体发表文章表示反对。《联合报》的文章《第二官方语言不是闹着玩的》指出:既称官方语言,则所有官方文书,从国会记录到各种法律乃至行政命令,都需要译成各种语文,这样做岂不费用浩繁。文章警告说,官方语言涉及国家根本体制,千万不可当作儿戏。

就在各党派和媒体吵吵嚷嚷的同时,陈水扁发话了,他说,从增加国际竞争力的角度来看,有人提议将英文做为我国第二官方语,是值得好好讨论的课题。“总统”发话以后,“行政院长”游锡堃立即响应,表示“总统”讲的话应该落实,并承诺以六年时间,计划让英语成为准官方语言。

针对“总统”的讲话,媒体纷纷提出反对意见。《中央日报》发表文章,指出“英文列官方语言有失国格”,因为以英文为第二官方语文的国家,几无例外均为英美的旧殖民地,我既非英美旧殖民地,何以选英文为第二官方语文。

2003年2月4日,“行政院长”游锡堃再次宣示,未来六到十年内,英语将可望成为台湾的官方语言或准官方语言。对此,台北市长马英九表示坚决反对,他说这与民族尊严有关,我们不是别人的殖民地,没有必要把英语列为准官方语言,也无法想象把英语列为准官方语言后,行政机关的文书中,要如何同时将英文并列。

2003年3月,“行政院”行文所属部会,要求提报院会的重要提案或院长裁示稿,都要中英文对照,以营造英语环境,与国际接轨。此举一出,不但外界多有质疑,各部会也怨声载道,再度引发争议。《中央日报》发表社论指出,公文中英对照,除了加重各部会工作负担,增加翻译支出之外,既无法提升英语水准,也无助与国际接轨,根本就是本末倒置。前“驻美代表”陈锡藩更是一针见血指出,这是要用英文取代汉字和华语。

……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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